请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先进行信息采集。
请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先进行信息采集。
一、点击“立即注册”或“新学员注册”进行学员注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注册完成后学员只需在“学员登录”栏目输入证件号码、密码点击登录;
三、请先在“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再登录学习。
一、缴费:
2023年度会计继续教育(90学分)收费标准:60元。
二、发票:
学员完成缴费后,可以通过在线申请发票功能取得电子发票。请按要求准确填写发票信息,以免因发票信息填写错误或未进行填写造成无法报销情况,电子发票申请成功后请自行下载留存。
如单位统一开具发票可拨打400电话或通过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总学分不能少于90学分,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内容,其中专业科目内容学分不能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学满规定学分后,即确认本年度继续教育完成。
继续教育记录查询:北京市财政局——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服务事项——继续教育记录。
完成学习后,学员可在“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服务事项——继续教育记录栏目查询个人继续教育信息,无需打印合格记录,但打印功能依然保留。
完成整个年度学习后,请务必及时登录北京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确认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络网校客服人员协调解决。